法務副經理

招聘ID:  3296
日期:  2026年7月28日
地點:  Kunming
部門:  法律

恒隆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00010)自 1960 年起從事地產發展業務。集團通過附屬公司恒隆地產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00101)管理的物業組合總面積超過 350萬平方米,覆蓋香港及內地,涵蓋零售、辦公、住宅及酒店物業。 集團在香港的多元化物業組合包括位於優越地點的辦公樓及商場,以及坐落於尊貴地段的豪華住宅項目。在內地,集團以恒隆廣場“66”品牌命名的綜合商業及零售專案遍及各大城市,包括上海、瀋陽、濟南、無錫、天津、大連、昆明、武漢和杭州的核心區域,被視為優質商業地標。
人才是恒隆寶貴的資產,也是我們的成功之本。員工以專注態度、專業精神及貼心服務,推動集團向前發展。為配合擴展業務的需要,我們繼續投入龐大資源,培育團隊的專長和技能,同時以具競爭力的薪酬福利,招募優秀的人才。
誠信、永續、卓越與開明,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所在。若你與我們秉持相同的價值觀,你正是我們希望尋找的人才。現在就加入恒隆,與我們共同成長,共創未來。

法律事務職責,分為非訴訟事務和訴訟事務兩部分:
(一) 非訴訟事務主要包括: 帶領法務團隊,
1. 根據集團及公司的經營管理需要,推動各部門貫徹執行《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法》,負責公司各項法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建設與完善;
2.管理公司公章、檔案及各類證照,避免法律風險發生,確保《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法》(特別是合同、公章、證照管理流程)在公司各部門得以嚴格執行;
3. 解答關於公司事務的法律諮詢並做研究,配合管理層及業務部門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良好溝通管道;
4. 審核公司格式合同,起草、審核及修改複雜重大的非格式合同,起草、審核及修改各類合同、協議和影響公司權利義務的重要函件,完善合同條款,把控公司法律風險,對其中的法律風險作出提示;
5.參與公司的重大談判,參與制定談判方案,在從法律角度推動談判進展的同時把控公司法律風險;
6. 有效地和公司各部門及管理層進行溝通,及時提示公司運行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並提供應對方案;發現部門間配合有問題或其它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有可以改進之處,及時向上級做出彙報;
7. 準時向集團及公司提交各項報告;遇突發事件時,及時向上級報告;

8. 為公司物色相關專業的合適的外聘律師,聯絡和管理外聘律師,有效地配合和監督律師工作;
9. 協助業務部門處理保險報案及理賠,切實維護公司利益;
10.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設定培訓課程及目標,為業務部門提供各種法務類培訓;

11. 著重從法律角度協助管理層處理各類重大、疑難糾紛、客訴和突發事件;

12. 歸納總結糾紛處理的經驗教訓,及時向管理層做出合理化建議;

13. 協助集團處理關聯公司的法律事務,配合上級完成特別項目;
14. 承擔公司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訴訟事務主要包括:
協助訴訟組完成爭議解決過程中需本地團隊配合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收集證據資料、向法院/仲裁機構出示原件證據資料、公證、繳費、領取訴訟/仲裁文書、提交申請檔、完成內部審批流程及訴訟組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學歷/教育程度:
國內知名大學法律本科及以上  ;

專業資格:
1. 具備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

外語水準:
2. 具備大學英語四級以上證書, 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聽、說、讀與書寫能力;

電腦技能:
3. 能熟練應用各類辦公軟體;

其它技能:
4. 具備良好的法律功底,熟練掌握民商(特別是民法、合同法、公司法、訴訟法、房地產及建築相關法規)等法律法規,能熟練擬訂相關法律文書與合同文本,能處理房地產專案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
5. 具有清晰的法律邏輯思維和良好的分析、處理、應變及溝通與協調能力,優秀的策劃能力和執行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學習能力;6. 具備法務團隊組建、領導、管理和培訓的能力,團隊組織能力;
7. 口齒清晰,有較強的談判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8.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細緻、條理清晰、邏輯嚴密、思維靈活;
9. 誠實守信,正直,有責任心和事業心,有敬業精神,符合職業操守,身心健康,能適應出差要求。

我們是一家提供平等工作機會的公司,致力於促進多元化的員工隊伍,並營造包容的工作環境,讓所有員工都能受到尊重。我們歡迎所有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申請,不論民族、種族、膚色、性別、年齡、宗教信仰、殘疾、婚姻狀況或任何其他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特徵。
如在應聘過程中有特定需要而需安排合理的便利,請隨時與我們聯絡。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用於招聘目的)
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或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招聘過程中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嚴格保密,並僅用於招聘及其他與雇傭相關的用途。所收集的資料可能會在必要時披露予相關人士或機構,以核實申請人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
申請人須提供真實、完整且準確的資料,以支援申請及甄選工作,否則可能影響申請的處理及結果。如申請人自遞交申請之日起 8 周內未收到通知,可視為申請未獲成功,其個人資料將在申請被拒絕後 12 個月內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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