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助理經理 - 集團傳訊 (公共關係)

招聘ID:  2402
日期:  2026年2月23日
地點:  Hong Kong
部門:  集团传讯

恒隆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00010)自 1960 年起從事地產發展業務。集團透過附屬公司恒隆地產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00101)管理的物業組合總面積超過 350 萬平方米,覆蓋香港及內地,涵蓋零售、辦公、住宅及酒店物業。 集團在香港的多元化物業組合包括位於優越地點的辦公樓及商場,以及坐落於尊貴地段的豪華住宅項目。在內地,集團以恒隆廣場「66」品牌命名的綜合商業及零售項目遍及各大城市,包括上海、瀋陽、濟南、無錫、天津、大連、昆明、武漢和杭州的核心區域,被視為優質商業地標。

 

人才是恒隆寶貴的資產,也是我們成功之本。員工以專注態度、專業精神及貼心服務,推動集團向前發展。為配合擴展業務的需要,我們繼續投入龐大資源,培育團隊的專長和技能,同時以具競爭力的薪酬福利,招募優秀的人才。

 

誠信、永續、卓越與開明,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所在。若你與我們秉持相同的價值觀,你正是我們希望尋找的人才。現在就加入恒隆,與我們共同成長,共創未來。

 

集團傳訊經理負責推動及執行涵蓋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內部與外部溝通策略,並向集團傳訊部公共關係主管匯報。您將負責帶領重要項目,與各層級持份者合作,並在強化集團形象及聲譽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您將負責打造具影響力且一致的訊息,支援集團計劃、管理媒體關係,並協助公司提前應對聲譽風險。

 

主要職責:

集團訊息管理

  • 按照集團傳訊策略,制定及/或管理各渠道的溝通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集團更新、業績公告、新聞稿、社交媒體貼文、通訊、演講稿、官方聲明、訊息工具包及提交獎項等
  • 與內部團隊及外部顧問合作制定傳訊計劃,確保訊息一致、準確並能有效觸及目標受眾
  • 支援有關財務業績、企業計劃及策略里程碑的傳訊策劃及執行
  • 主導財務報告製作,並確保內容準確、一致及符合相關規範
  • 監察市場趨勢、競爭對手動態及媒體報導,以優化傳訊策略
  • 定期監察及評估傳訊成效,並提出改進建議

媒體關係

  • 制定及執行媒體策略,以提升集團知名度及正面形象
  • 建立並維繫與媒體及記者的良好關係,並確保媒體資料庫保持最新
  • 作為集團與媒體、意見領袖及傳訊顧問之間的聯絡窗口
  • 管理公關代理,確保香港及中國內地的傳訊項目高質及高效推行
  • 策劃及執行媒體活動(如業績發布及業務更新),確保訊息有效及及時傳達
  • 為發言人策劃媒體曝光機會,並提供核心訊息、簡報材料及問答準備
  • 輪值進行媒體監測及社交媒體輿情分析

風險及議題管理

  • 監測及評估公司營運相關的聲譽風險,及時識別並處理潛在問題
  • 撰寫、審閱及編輯對外聲明/回應(包括媒體查詢、公眾關注及監管議題),確保內容清晰、一致並符合集團訊息,以維護公司形象
  • 與跨部門團隊(如營運、市場、法律、工程等)緊密合作,有效處理相關議題
  • 維護及更新危機管理政策及相關文件
  • 進行危機演練及事後檢討,以提升應對能力並加強未來策略

其他

  • 支援採用人工智能工具以提升工作效率及優化流程
  • 支援臨時任務及特別項目

 

要求:

  • 持有傳訊、新聞、市場營銷、文學或相關學科學位
  • 具備至少8至10年企業傳訊、市場營銷、公關或新聞相關經驗
  • 優秀的故事構建及內容策略能力,能於多平台創作吸引且具影響力的內容
  • 熟悉香港媒體及持份者溝通環境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包括廣東話及普通話)
  • 具備項目管理能力,包括預算及時間管理,以及跨部門協調能力
  • 熟悉內地媒體及社交媒體生態,或具相關管理經驗者優先考慮
  • 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人際溝通及簡報能力
  • 組織能力強、責任感重、注重細節,並能在壓力下獨立工作
  • 認同並實踐公司「誠信、可持續發展、卓越及開放」的價值觀
  • 資歷較淺者可應聘助理經理職位

 

我們是一個平等機會的僱主,致力建立多元化及共融的工作環境,並以尊重對待每位員工。我們歡迎所有合資格人士申請,不論種族、族裔、膚色、性別、年齡、宗教信仰、殘疾、婚姻狀況或任何其他受中国法律保障之特徵。

 

如果您在應聘過程中有特定需要而需安排合理的便利,請隨時與我們聯絡。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用于招聘用途)

 

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或其相關聯公司(統稱「恒隆集團」)所收集的資料將絕對保密,並僅用於招聘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所收集資料或會披露予相關人士或機構,以核實申請人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為進行甄選,申請人需提供真實、完整及準確的資料以支持你的申請。如未能提供此等資料,你的申請處理及結果可能會受影響。申請人如於遞交申請日起八星期內未收到通知,則可視作已告落選。未被取錄的申請人資料一般會於聘選過程完結後十二個月內被銷毀。